生活报“的士专刊”刊发了报道《携犬打的被拒乘客要讨“狗权”》,引起了读者的诸多关注,市民对宠物是否有权上车的问题评论不一。曾参与行业立法的哈市出租车管理处法制科科长孙禄凌13日表示,随着时代发展,对于可以乘车的宠物范围也应重新划定。
正方 “宠物应有出行权”
“如果出租车也不允许带宠物,那么我的宠物有病了怎么办呢?”60岁的张某担心地说,“政府既然允许市民养宠物,就不能不为它们的生命和市民的感情考虑。从前我的小狗有病的时候,我都是打车送它去医院。如果不让宠物上车,那么如果它们有病了我们怎么办?难道只能看着它死吗?”
“我的宠物有权上车。”市民王先生说,“目前公交车上不允许携带宠物,因为怕宠物对乘客造成伤害,可是出租车不同于公交车,乘客只有我一个人,在租车期间,司机应该按照我的意愿来做,那么只要我同意,我的宠物就可以坐车。出租车行业既然没有明文规定不允许携带宠物,只要我的宠物没有给别人带来伤害,带宠物上车显然是可以的。”
反方 “宠物上车威胁安全”
的哥曲师傅认为:“出租车在营运的时候要以安全为第一位,也就是说保护驾驶员和乘客的安全是行业存在的基础。而宠物上车则给安全带来隐患。因为动物的性情很难把握,比如是一只大狗在车的后座,驾驶员在开车的时候必然会因为注意这只狗的动静而分心,即使是它做出‘扑一下’等主人认为是亲昵的动作,也会使驾驶员感到恐惧甚至导致车辆失控。另外,现在宠物的种类也很多,如果是老鼠或是蛇等动物,更让人难以接受。”
市民付先生认为,很多宠物身上都是有病菌的,宠物主人当然不会在意,可是不代表其他人不在意,试想如果车座上有狗毛或是猫脚印的话,对下一位乘客是非常不舒服的。同时,出租车是公共场所,是以为市民服务为主的交通工具,应考虑大多数人的利益,所以建议行管部门尽快出台政策,限制宠物乘坐出租车。
管理部门 “法规也应与时俱进”
哈市出租车管理处法制科科长孙禄凌认为,在2001年制定《哈尔滨市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》时,没有限制宠物上车。然而随着时代的变化,市民对宠物认知的范围扩大了,除了以往的小狗、小猫之外,还有一些大型犬,有一些年轻人甚至将一些如蛇、猪等动物当作个性化的宠物。如果这样的宠物上了车,驾驶员在行驶的时候肯定会分心。像大型犬或是蛇等一些较为危险的动物一旦袭击驾驶员,极易导致车辆失控而发生事故。因此,法规应随着时代的变化与时俱进,下次在立法的时候,允许乘车的宠物范围也应重新划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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