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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证遛狗”利大于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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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宠物龟 整理 来源:厦门晚报资料 点击数: 更新时间:2007年01月27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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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出台的《厦门经济特区养犬管理办法》在养犬爱好者及卖犬经营者中引起了不同程度的反响。在厦门狗报网论坛里,我们看到,有叫好的,也有叹气的,但大多人持肯定态度,认为该《办法》将有效解决城市中的狗患问题。 本期选登部分观点,也欢迎读者朋友继续参与讨论。
网友“一休”:我家养着一条可卡,以前遛狗时,都很随意,一些安全防护措施基本上没做到位,虽然从没出现过状况,但最近看了一些狗咬人的报道,也挺担心的。现在《办法》出台了,那些强制性规范做起来其实也不会增加什么麻烦,只不过是顺手的事,可以让他人安全、自己安心,何乐不为?
“大金龙”:以后出门要带养犬登记证、犬类免疫证,佩戴犬牌和狗链。这感觉像开车要带驾驶证,有点麻烦。但总的来说,“有证遛狗”还是利大于弊,这在国外一些发达城市早已实行了。
“阿呆”:《办法》规定大型犬不在禁养之列,这太好了。我养了一条德国牧羊犬。我家是独门独户,有天台、院子,完全可供大狗户外活动,不会影响公共利益。《办法》既体现了养犬者的权利,又维护了不养犬人的权利,既考虑到人的权利,又考虑到狗的权利,好!
“如风”:岛内4月1日起禁止经营性养犬和卖犬。我本想开一家宠物店,也想卖犬,但现在不得不重新定位了。
一宠物店老板:岛内禁止卖犬是预料中的事,我们已将店转移到岛外去了。而且,这也将有效地打击流动狗贩。
“爱厦门的海”:流动狗贩是狗患的一个根源,有些养狗爱好者贪便宜,找他们买狗,其实是一种不负责任的态度,对狗狗不负责,对自己和他人也不负责。首先,狗贩手上的狗狗来源及品种值得怀疑;其次,这些狗有没有防疫也值得怀疑,买回去如果没有进一步采取防疫措施,有可能引发严重后果。
“草原雄鹰”:以后买狗只能到岛外去,虽然会有些不便,但狗狗毕竟不是日常生活用品。一个想养狗的人一生中买狗就那么一两次,跑远点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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